国际信用证指定议付行为什么不能做打包贷款,限制议付信用证的限制议付的原因

国际信用证指定议付行为什么不能做打包贷款

1、国际信用证指定议付行为什么不能做打包贷款

因为包贷款是指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凭以向银行贷款的融资行为。

1、二者相同的是银行一般贷款的额度为70%-80%。

2、出口押汇是指出口方出口报关后向银行递交与信用证相符的单证时。

3、信用证的条款必须可执行的。

限制议付信用证的限制议付的原因

2、限制议付信用证的限制议付的原因

议付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,银行要收取手续费。由于议付是有追索权的,银行几乎不承担风险,所以银行都不愿错过这种丰厚的手续费收入。开证行也不例外,为了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,开证行会限定信用证的议付行为本行的分支机构或兄弟银行。除上述原因外,也有可能由开证申请人指定某家银行为议付行。由于银行之间在中间业务方面的激烈竞争,费用方面的考虑成为银行开立限制议付信用证的主要原因。

贷款合同的限制性条件具体有哪些呢·

3、贷款合同的限制性条件具体有哪些呢·

1、 评定信用等级为A-(含)以上的法人客户或经营正常、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值的未评级法人客户;

2、 信誉良好,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3、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;

4、 能及时、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,主动配合贷款人的调查、审查和检查;

5、 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、有效担保(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法人客户外)。

6、能提供低风险担保的企业办理打包贷款业务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。

7、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1、 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%。

2、 贷款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。

打包贷款是什么,结合案例,分析银行承担怎样的风险

4、打包贷款是什么,结合案例,分析银行承担怎样的风险

您好!打包贷款是指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、出运交货,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、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。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,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、备料、加工,顺利开展贸易。 (一)发放贷款时,借记本科目,贷记"单位存款"等科目;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时,借记"应收利打包贷款息"科目,贷记"利息收入"科目;实际收取利息时,借记"单位存款"等科目,贷记"应收利息" 或"利息收入"科目。收回贷款时,借记"存放境外同业"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 (二)期末,应对打包贷款进行全面检查,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。对于不能收回的打包贷款应查明原因。确实无法收回的,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,应冲销提取的贷款。

贷款合同中限制性条款具体包括哪些??

5、贷款合同中限制性条款具体包括哪些??

(一)我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-(含)以上的法人客户或经营正常、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值的未评级法人客户; (二)信誉良好,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; (三)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; (四)能及时、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,主动配合贷款人的调查、审查和检查; (五)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、有效担保(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法人客户外)。 (六)能提供低风险担保的企业办理打包贷款业务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。 (七)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。 第三章 贷款额度、期限与利率 第六条 打包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%。 第七条 打包贷款期限为自放款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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